本报讯 从7月5日开始,我市对纳入第三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的57个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半年业绩考核。
各单位今年的工作任务是由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10项经济指标和6项社会指标,并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共考核指标和各单位业务工作指标两部分 。公共性指标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部门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业务工作指标由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等业务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各类被考核单位派员参加考核,牵头单位则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单列考核。
据悉,业绩考核的最后得分将按25%折合后计入测评总得分。而对考核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纪检部门将追究其纪律责任。 (曾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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