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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劳动合同法》要吃亏的
时间:2008年5月11日 作者:
高校毕业日期临近,求职又成热门,专家建议:毕业生应通读该法全文,进行自我保护

    本报5月5日讯 (记者 王斌)随着高校毕业日期的临近,大学生找工作又成热门话题。今日记者在山西人才市场等单位采访发现,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知之甚少。专家称,“漠视”这部与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容易在求职时吃亏。

    在太原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家劳动力派遣公司与某机关单位的招聘摊位前,吸引了不少毕业生。“我觉得单位不错,就去投了简历面试。”像山西大学的小王一样,记者随机采访的10名大学生都是冲着该单位响亮的招牌慕名前来,但对于这种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却不清楚。“毕业生不懂得这种用人方式,求职时难免盲目,吃亏的可能性更大。”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大学生应当清楚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是派遣公司,而不是用工单位。”

    随后,记者又在山西人才市场、太原人才市场各选了10名求职者进行随机采访。30人当中,无人通读过《劳动合同法》全文,近六成毕业生对新法中试用期如何规定等事关切身利益的六方面问题不能做出正确回答。

    山西人才市场的人力资源专家说,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5万,比去年增加了1.5万人,就业形势势必更加严峻。如果大学生不懂新法,对用人单位无原则“让步”,如零薪酬试用、就业等,将加剧就业形势的严峻性。他介绍说,对新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方面的条款,大学生应有清晰理解。这既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大学生就业的必修课。

来源:山西晚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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