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事代理人员:
我中心定于7月15日-9月30开始受理2008年度初级职称申报手续,有申报需求的人事代理人员请按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http://www.jjrs.gov.cn/Browse/InfoBrowse.asp?ID=716)规定,准备一寸彩照2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教育、卫生、律师系列职称的还需要教师、医(护)师、律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中心代理部申报。
一、认定职称的系列:高教(高职、中专)、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农业、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文物博物、翻译、播音、律师、公证、艺术(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木偶、操纵、问题表演、演奏、编剧、导演、指挥、作曲、美术、摄影、舞美、舞台)、文学创作、工艺美术、中学、技校、教练、党校、国际商务、小学等。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职称最低年限(注明“评审”的由评审取得):
(职称) 学历 员级 助理级 中级 高级 中专 1 4 按政策 大专 1 2/3 5(评审) 按政策 本科 1 4(评审) 5(评审) 硕士 三个月 3 5(评审) 博士 三个月 5(评审)
三、在外地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需要申报,可以将填写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发至jjrcdlb@163.com,所需费用汇款到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帐户: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缴费帐号
鉴于一些人事代理人员在外地工作,不方便来我中心现场缴费,为方便代理人员缴费,我们特提供本中心银行帐户,代理人员可以直接在银行汇款,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姓名+代理合同编号+人事代理费,并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收到汇款后我们将及时开具收据寄给缴费人。
集体代理单位汇款请汇建设银行帐户,个人代理的请汇农业银行帐户,请不要汇错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九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户: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账 号:3600 1852 0000 5000 0300
代 码:13251
单位编码:4220 1005 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浔阳支行
银行帐户: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账 号:0461 0104 0009 351
联系电话:0792-8588707
传 真:0792-8567568
联 系 人:马庆新 李萍
转帐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姓名+代理合同编号+职称。一寸彩照2张,毕业证复印件邮寄到: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部伍立 收,邮编332000。
联系地址:二楼代理部
联系电话:0792-8571552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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