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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年9月5日 作者:

 赣人字[2008]21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大力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选拔。选拔对象为:省级以上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省、市及省有关部门(行业)主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博士后以及其他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选拔工作要向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向省重要骨干企业倾斜。被纳入省、市或部门(行业)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要优先予以推荐。已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人员,此次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作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其学术、技术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

    (三)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在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中,勇于突破,积极进取,取得显著的业绩。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今年全省选拔数量为150名。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各设区市、省直各高校、省属科研院所,推荐人选为4-8名,省直有关单位及中央驻赣单位推荐人选为2-3名。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人事部门申报。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报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四、报送材料

    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处,以便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需要报送的材料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综合报告;候选人的证书、材料等附件复印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tzjc@jxrenshi.gov.cn。推荐表可在省人事厅门户网站相关页面下载,网址:http://www.jxrenshi.gov.cn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按时完成。

    在做好本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评选工作的同时,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新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4]213号)要求,抓紧安排新入选人员参加省里资助的研修和培训,加大培养投入力度,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联系单位:江西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处

    联系人:任  如

    联系电话:0791-6386293

附件: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doc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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